老年妇女产假

所谓“高龄产妇”,是指第一次怀孕超过35岁的产妇。一般来说,老年产妇宫内发育迟缓、早产的可能性较高。

在中国,老年妇女可以休六个月的产假。从产前半个月到产后两个半月,产假一般为三个月,晚婚晚孕者可长达四个月,其中产假90天。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1.员工在产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

2.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3.产假需要提供证件: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独生子女证(如果母亲在孩子出生后4个月内申请了独生子女证,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4.女职工在遵守《计划生育条例》的前提下,从产前15天到产后75天,可以享受90天的全薪产假。产假申请报告应在分娩前10周内报人事部批准,并出具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

5.在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的前提下,男职工的配偶是晚育子女且是计划内第一个子女的,男职工可以享受3天的陪产假,但试用期内不能享受陪产假。

图片:宝妈准备怀孕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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