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养弃婴?根据我国的收养法,收养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收养被收养人,只有符合法定条件才能办理收养公证。下面的法律快报小系列会给你详细介绍。
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弃婴的收养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才能收养弃婴:
第一,没有孩子;
二是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第三,医学上没有不应该采用的疾病;
第四,至少30岁。
符合收养条件后收养弃婴的程序:
1.可以先向发现弃婴的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取得公安机关出具的接弃婴报告证明;
2.然后到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夫妻生育状况证明和无子女证明;
3.同时需要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取得医疗机构出具的不患有医学上不宜被子女收养的疾病的体检证明,到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本人婚姻状况、是否有子女、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
4.最后持上述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到发现弃婴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收养法》第八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个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弃婴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找不到父母的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人的限制;第十五条规定,收养父母下落不明的弃婴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因此,根据《收养法》和民政部《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如果收养人无法找到父母遗弃婴儿,民政部门必须在登记前公布寻找父母的情况;自公告之日起60日后,弃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认领的,由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
凭收养登记证,可以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不同情况下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以供采纳?
收养儿童,收养人必须首先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收养人符合条件的,必须遵循收养程序。不同情况下提交领养的信息也是不同的,比如领养社会中的弃婴和领养丢失…
核心内容:收养孩子,首先收养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当收养人符合条件时,必须遵循收养程序。不同情况下提交领养的资料也不同。例如,收养弃婴和失去父母的孤儿需要提交的信息有些不同。下面,边肖法律快递会给你详细介绍。
1、收养社会弃婴:
(1)无子女证;
(二)收养人情况证明;
(三)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
(4)领取弃婴报告证明(公安部门),领取人的证明和身份证;
(5)收养人健康声明(市职业病医院);
(6)收养人和被收养人1寸照片1张,三人2寸照片1张;
(7)填写《收养登记申请表》。
2.收养失去父母的孤儿;
(1)父母死亡证明;
(二)收养人情况证明;
(三)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
(4)收养人健康声明(市职业病医院);
(5)收养人和被收养人1寸照片1张,三人2寸照片1张;
(6)填写《收养登记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