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与郡制的区别如下:1 .分封制在奴隶制时代实行,郡县制在封建时代实行。2.分封制容易导致国家分裂,县制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3.郡县制取代分封制是国家的进步…
分封制
分封制是中国古代国王或皇帝对王子的分封制。商朝开始分封诸侯,封号为后河伯。西周灭商后,由于都城远在西北,不利于控制辽阔的疆域和统治商朝后裔,封建土地和居民被大规模地授予皇族子弟和英雄。诸侯在自己的封建国家里享有世袭的统治权,也有服从皇帝命令、定期进贡、提供兵役和强迫服役、维护周朝安全的责任。春秋战国时期,适应中央集权的郡县制逐渐取代分封制。秦始皇统一全国,普遍实行郡县制,废除分封制,建立了第一个专制集权的王朝。此后历代都有分封制的案例,但性质并不完全相同。
郡县制
县制是中国古代继宗法制度之后出现的一种两级地方行政制度(类似于现在的行政区划),几乎盛行于整个封建时代。是在中央垂直管理下,由中央直接任免官员的官员任期制,使地方归中央管辖,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和国家统一。它标志着血缘政治被官僚政治取代,是中国从贵族封建制向帝国专制制过渡的标志。
郡县制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楚国,雄通楚武王;郡县制起源于秦国,秦穆公取得了这一地位;经过历代法家代表的改革,最终在秦汉时期形成。
分封制与郡县制的区别
1.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关系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郡制是在国家统一的条件下实现的,按地区划分。
2.诸侯王座世袭,有封地;郡长由皇帝任免调动,官职不世袭。官员只有薪水,没有封地。
3.诸侯王有世袭主权,地方独立性强,容易发展成地方割据势力;县是地方行政机构,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和国家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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